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及联系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11000010034079 |
开户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316110000027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徐辰 | 联系电话:022-58922176 | |
部门负责人:陈玉 | 联系电话:022-58922170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66号3号楼中建大厦3层、4层(部分)、11层、15层房产 | ||||||
标的挂牌价 | 2603.42万元 | ||||||
标的类别 | 房产类 | 坐落位置 | 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66号3号楼中建大厦3层、4层(部分)、11层、15层 | ||||
权属证明编号/租赁合同编号 | 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4245号;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4248号;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4246号;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4247号; | ||||||
建筑面积/计租面积(m²) | 4080.5 | 设计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 ||||
位置信息 | 北邻第三大街、南邻杭州道、西临洞庭路、北邻黄海路 | ||||||
周边配套 | 永莲国际购物中心、泰达轻轨站、绿岛公园 | ||||||
小区介绍 | 整栋楼宇建筑楼层为16层,共安装三部垂直电梯 | ||||||
户型介绍 | 室内为砖墙隔断、板墙或玻璃隔断 | ||||||
3层1024.92平米,4层937.64平米,11层1053.32平米,15层1064.62平米,均为部分房产已出租。房产证等信息详见明细表。 序号权证证明编号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设计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面积是否公用所在楼层1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4245号1024.92365.8办公城镇住宅用地否32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4248号937.64334.6办公城镇住宅用地否43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4246号1053.32375.9办公城镇住宅用地否114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4247号1064.62380办公城镇住宅用地否15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是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15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0-30 | ||||||
标的价值 | 账面价值 | 892.93 | |||||
评估价值 | 2603.42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5层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赵熙 | 成立日期 | 1984-08-06 |
注册资本 | 11533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对外贸易;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品)、普通机械、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矿产品、煤炭、木制品、建材、服装、鞋帽的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苯乙烯、硫磺、丙烯、甲醇、苯、甲基叔丁基醚、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的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不含国境口岸);果品批发;蔬菜批发;肉类、鲜禽类、蛋类批发;水产品批发;调味品批发(不含盐、食品添加剂);食品、饮料批发(仅限国境口岸);粮油零售(不含国境口岸);果品、蔬菜零售;肉、禽、蛋零售;食品、饮料零售(仅限国境口岸);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运动咨询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集成电路设计;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饰物装饰设计服务;其他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网上商务咨询;广告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包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经营租赁;网上贸易代理;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用具批发;卫生间用具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日用家电批发;玩具批发和进出口;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农药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000158146544D | ||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涉及的填写)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000782188289J | ||
批准单位名称 |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07-25 | ||
批准单位决议 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处置天津和北京房产的批复 闽资管企〔2023〕58 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年1月15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确认 | 否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设定为 700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时须提交《承诺函》、《现场看样确认函》并将保证金700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3. 此次交易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将于公示期间集中组织一次现场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905946028) 4. 该房产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发生的由中心收取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房地产变更、过户、转移等一切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后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返还;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自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剩余价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因竞价产生的需受让方自筹的溢价部分)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8.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支付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的受让方未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尾款付款的。 9.受让成功后,受让方自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全部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协助。 10、挂牌价格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11、本标的仅接受有担保方式银行贷款,意向受让方如使用贷款参与本次交易,应当先自行与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有关银行联系,询问当地涉及不动产银行贷款政策,天津产权及转让方不负责解答。选择贷款方式购买该房产的受让方,须同意贷款银行先行将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待交易中心全款支付转让方后,配合转让方履行解抵押程序后,再进行房产过户。 12、如因不符合政策而强行参与交易导致无法按时交纳尾款的或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按照第8条执行。上述事项具体操作及应当承担的风险与天津产权及转让方无涉。 13、该房产现有大量租户租赁合同未到期,最终受让方需继续履行现有租户租赁合同,资产过户后租金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收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正常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